关于开展SAC/TC272归口的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清理工作及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245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4-14 【字号:

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272)各委员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标委计划 [2004]32号)、《关于开展国家标准清理“评价清理阶段”工作的通知》(国标委计划[2004]65号)和《关于开展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国标委国际[2004]74号)要求,经TC272秘书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第一阶段“国家标准评价清理工作”及“国际标准化工作调查与评价工作”。

国家标准和计划项目的评价是国家标准清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将对国家标准或计划项目的技术水平、协调配套性、内容结构、应用程度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判,并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整合和废止等总体评价结论;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调查和评价工作是今后开展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将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有效开展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供主要参考依据。本技术委员会各委员及各有关单位专家学者应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总体布署及工作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国家标准评价清理阶段各项工作”和“国际标准化工作调查与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阶段评价工作共涉及75项国家标准和12项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根据国标委要求及本技术委员会专业范围组成两个评价专家小组,每个专家小组由5~7名专家组成(含秘书处一人,专家不限于本技术委员会委员,可以是相关单位的技术专家),请委员会委员及相关单位的技术专家积极报名参加,秘书处将根据报名专家的技术领域确定评价专家(填写专家信息表)和安排评价小组,并召开评价会议。

2、评价工作为公益性工作,因此参评专家所属评价工作中发生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负担。

3、评价内容小组:①SAC/TC272/SC1(表面活性剂);②SAC/TC272/SC2(洗涤用品)

4、有意参加评价的委员及专家务必于2004年9月30日前与标委会秘书处联系。

秘书处联系电话: 0351-4046717     传真:0351-4040802

联系人:李晓辉、耿英   邮箱:BZHZX@RIDCI.CN   网站:WWW.RIDCI.CN

附件: 1、SAC/TC272/SC1评价标准目录

2、SAC/TC272/SC2评价标准目录

 

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〇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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